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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【深圳商報訊】(記者 鄧小群)昨天,市教育局再次下發通知,要求各學校進一步規範家校溝通行為,從2014年起,學校發送的通知類短信(含各類教育教學及管理公共信息服務項目),相關費用由學校納入預算,並拓寬家校聯繫的途徑。
   據市教育局發出的通知,近年來,我市部分中小學、幼兒園使用校訊通類信息服務業務加強家校溝通,但也存在一些問題。為進一步規範家校溝通行為,加強管理,在日前下發相關通知的基礎上,又提出三點要求。
   一是從2014年開始,學校發送的通知類短信(含各類教育教學及管理公共信息服務項目),相關費用由學校納入預算,從學校公用經費支出。學校要鼓勵教師採取家訪、與家長電話溝通等多種溝通方式,拓寬家校溝通渠道。
   二是家長自願訂製的其他個性化信息服務(包括校訊通類產品、QQ群、微信、飛信等),由家長自行支付相關服務費用。家長使用此類信息服務要遵循自願原則,學校不得參與相關業務的推廣和定製,不得指定服務企業,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家長使用相關業務,不能以“校訊通”或其他信息服務類產品作為家校溝通的唯一渠道,不得代替家長與相關服務企業簽訂由家長付費的相關信息服務合同,不得代服務企業向家長收取“校訊通”及其他各類服務費。
   第三,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,通過多種家校互動平臺,為全市師生與家長提供免費教育公共信息服務,搭建家校互動交流環境,促進家長與學校、教師的溝通和交流。  (原標題:明年起短信通知學校買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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